近幾年,台灣綠電交易越來越興盛,在社群媒體上的相關新聞版面,顯然比過往都多。會有如此現象,大概歸因於國外有越來越多大型企業,陸陸續續加入國際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進而要求國際供應鏈廠商也必須使用再生能源,帶動了台灣企業對綠電的渴求。轉身來看台灣的鄰居日本,受到RE100的影響和鼓舞也不小,去年10月,國內竟然出現與RE100具有類似目標的相關倡議組織:再生能源100宣言 RE Action(以下簡稱RE Action),但究竟這個在地宣言與國際型的RE100倡議有什麼區別?
貢獻再生能源 中小企業參一腳
RE Action的誕生,不僅獨步全球,在功能上也算是與RE100有所互補。國際RE100倡議自成立以來,鎖定的是一年用電量至少在1000萬度電(10 GWh)以上的大型企業,若非如此用電大戶,恐怕還拿不到RE100的入場門票。而相較於RE100,日本RE Action認為一般小門小戶的綠色貢獻潛力也很大,因此在RE Action之下的成員涵蓋範圍十分多元,包括中小企業、地方政府、醫療機構,甚至是教育機關等,讓再生能源的呼聲與行動能向下扎根。
不過,要成為RE Action的一員,也是需要「承諾」的,包括:機構需在官方網站刊登宣言、公開表示,最遲在2050年之前,所有用電來源需轉為再生能源。除此之外,一般也會建議機構使用新聞稿等方式宣傳,並設定中間進程,例如,在2020年再生能源比例為30%、2030年60%、2040年90%等。
再來,這些機構必須參與再生能源的推廣活動、支持相關政策倡議,RE Action會從旁提供相關支援。而擔任RE100日本窗口的JAPAN CLIMATE LEADERS’ PARTNERSHIP(JCLP)、地球環境戰略研究機關(IGES)、綠電購入網絡(GPN)、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日本分部(ICLEI)等組織團體其實都是RE Action的,機構可定時參與這些組織的活動。接著,每個機構每年都需要報告用電量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RE Action收到成員的年度報告後,會再整理出全體成員的總用電量和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並公告於官方網站。如此資訊揭露,不僅有助於機構自己隨時掌握每年用電狀況,同時也能讓坊間不管是研究機構或是政府單位使用。
再生能源包含哪些?聽聽RE Action怎麼說
至於怎麼認定再生能源,RE Action沿用了RE100的認定,即再生能源種類包含生質能源(包括沼氣)、地熱能、太陽能、風能、水力。不過,RE Action有進一步解釋,如果因為大樓的租賃契約,致使機構無法選擇有提供綠電的電力公司,RE Action可以放寬標準,允許機構透過綠電憑證的購買,來達到100%再生能源目標。另外,公司自己擁有的太陽能發電設備發電量,也可以納入計算。不過,透過再生能源躉購制度(FIT)賣出的部份,因為環境價值已經算在售電價裡,因此不能被納入計算。同樣的,從電力公司所購入的再生電力,機構也要注意是否來自FIT,看起來RE Action在電力來源成分是很嚴謹管控的。
而盤點目前(截至20日)加入RE Action的組織團體數量,已有57個機構,加總起來這些機構裡的雇員有7.5萬人,總用電量為7.6億度電(767 GWh),其實相當可觀。事實上,地球環境戰略研究機關(IGES)專務理事三好信俊在接受各媒體訪問時,曾經表示:「被排除在RE100之外的企業與團體,需要的用電量約占日本40-50%。團體數超過400萬以上。由於中小企業單位購電成本比大企業來得高,轉而使用再生能源的門檻相對較低,市場潛力很大。」而顯然,RE Action的成立,著實透過中小企業的參與,讓日本變得更綠,這樣的機制也非常值得其他國家借鏡。
※ 本文轉載自 低碳生活部落格 〈日本中小企業動起來 加入再生能源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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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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