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授權地方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 新北率先上路
為改善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造成的空氣污染,《空污法》授權地方政府可依空品需求及污染特性,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可針對特定移動污染源(如二行程機車或一、二期柴油車)的進出時段、季節實施管制,也可限制移動污染源的燃料、操作方式等。
目前包含高雄市、台北市等全國有13個縣市,都已規劃空品維護區,但尚未實施。台北市預告台北市政府、台北車站、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台北101大樓等9處空品維護區,將於明(2021)年1月1日上路;高雄市則規劃在高雄港及澄清湖、壽山動物園、駁二特區等3處風景區,預計於11月實施。
新北市則領先全國,將台北港及周邊道路(臨港大道、八里垃圾焚化廠進出道路及台64線、台61甲上下匝道平面道路。)劃設為空品維護區,並於9月25日正式生效,成為全國第一個上路的空氣品質維護區。
一、二期柴油車若要進入台北港 須提一年內空品檢驗紀錄
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即日起,舉凡民國88年6月30日前出廠的一、二期柴油車輛,全時段禁止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一年內經排煙檢驗合格之車輛,則不在此限。違者將依《空污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新北市環保局局長程大維指出,台北港每年進出車輛高達120餘萬輛次,其中一、二期柴油車輛占18.3%,僅有四成取得一年內的排煙檢驗合格紀錄,比對鄰近的空氣品質測站發現,台北港區車流量與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具有關連性,且一、二期柴油車的污染物排放量,又是三、四、五期車的2~6倍不等。未來將透過科技工具,24小時全時段加強稽查取締。
下一階段空氣品質維護區 新北市瞄準工業區、交通樞紐
環保局表示,近年運用交通大數據進行交通量特性及資料分析,發現大型車輛行駛熱區主要為八里台北港、土城工業區、樹林工業區、新北產業園區及遠東工業區,其中車輛密度最高即為台北港運輸物流轉運區,每日每平方公里高達1萬5000輛次柴油車,又以貨櫃車及砂石車為主,加上部分老舊車輛未善盡保養與定期檢測排煙,對空氣品質影響甚鉅。
環保局也強調,老舊柴油車本身的排放標準就較新車寬鬆,應該自主確認車輛排污情形,「劃設台北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執行高污染車輛稽查管制為『擋髒不擋老』,只要取得一年內的檢驗合格證明,即可通行空氣品質維護區。」環保局指出,未來將依執行成效評估,擴大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優先規劃工業區、交通樞紐或人口密集區域。
此外,新北市政府已於9月21日預告「新北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09至112年版)草案」,針對移動污染源管制將投入23億元,推動綠色運輸、減少私人運具,並積極推動高污染車輛維護保養或汰換,規劃於車流較大路段架設50座車牌辨識系統,全面稽查高污染機車,未完成排氣定檢者直接處500元罰鍰。
針對廢棄物清運車輛,也比照空品維護區實施進廠管制,進入八里垃圾焚化廠、新店垃圾焚化廠、樹林垃圾焚化廠之一、二期柴油車須檢附1年內排煙檢測合格紀錄,否則將禁止入廠。進出南亞園區之5年以上柴油車輛,則需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或1年內檢驗合格證明。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
撰文/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
一路報導熱愛戶外也關心環境,歡迎與各界環境NGO刊登講座與活動資訊
聯繫資訊:[email protected],OT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