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列保育類30年 「獼猴受災戶」與動保團體的爭辯
台灣獼猴在2019年1月正式移出保育類名單之前,有近30年時間為保育類動物,然因缺乏天敵、野外棲地及食物來源減少、人類餵食等因素,使得猴害問題日益嚴重,引起「獼猴受災戶」反彈。在當時,民間傳出檢討族群數量與保育類名單的聲音,也有部分地方民代要求更積極的防猴措施。該年6月,林務局召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評估包含台灣獼猴在內的保育類名單狀況。
會前,動保團體表達強烈反對,指出靈長類為國際共同保護物種,且目前的族群數量估計方式誤差極大,亦缺乏降級後對族群衝擊的評估與配套作法,貿然將台灣獼猴移出保育類名單,恐危急物種存續,不僅有損國際名聲,也無法解決農損問題。
不過會中仍決議,將台灣獼猴等物種自保育類名單移除。林務局說明,這是國內台灣獼猴研究學者評估後的結果,考量棲地與族群現況穩定,暫無需以「保育類」的高強度手段保護;並強調,保育類名單與獼猴農損議題無涉,因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野生動物侵害農作物,即使是保育類,在緊急狀況下農民仍可進行必要處置——包括撲殺。
台灣獼猴「後保育時代」 非關保育類 那些來不及說清楚的二三事
然而國立中山大學生物系副教授顏聖紘撰文提醒,在法規上,對於保育類與非保育類的規範程度仍有差異。他指出,非保育類將不受野保法第16條「不得買賣、陳列、展示、持有、飼養與繁殖」及其他保育類相關法條所保護,並進一步質疑,當台灣獼猴不再是保育類,可能降低農民採用較高成本的友善防治措施的意願。
顏聖紘亦指,台灣的野地與聚落高度鑲嵌、土地利用與管理混亂,加上台灣獼猴與民眾衝突已久,非「保育類」光環可以解決,他呼籲政府針對人猴衝突擬定完整策略,並調整相關法律、政策執行技術、科學、教育、培訓以及公共溝通等作為,才能真正讓保育、產業與野生動物三贏。
防治策略視同投資 農民各有所好 電網設備成本高成推動難題
法律罰則確實是影響農民選擇防猴策略的因素之一,然而影響農民選擇的因素其實相當多元。務農經常給人樂天知命的印象,不過農業本身仍是經濟行為,農民在他的事業上投注成本,期待相應的獲利。變動成本如自身勞力、種苗資材,以及固定成本如租金、設施設備,期待的是相應的獲利,風險變因則包括了作物選擇、市場潛力、通路選擇、耗損等,每一項決定又與農民生活背景、人際網絡、資訊管道、投資性格有關。
然而正如同理性經濟人只能存在假說之中,何況是「看天吃飯」、不可控因素繁多的農務工作。對防猴策略的選擇,同樣可視為一項投資,農民依據受災程度、經營策略、預期收入、可運用勞動力與可動資金,加上所知的防治策略資訊,綜合評估選擇出最合適的防治作法。
青年農夫林祐榕:一次做到最高標準 防治投資不手軟
以青年農夫林祐榕為例,對他而言,架設電圍網有點像是買保險,投資一份農務收入的穩定與安心。32歲的林祐榕是屏東人,因為喜愛水上戶外活動,大學畢業後到滿州定居,兩年前決定創業,租地開闢「小太陽開心農場」,銷售放牧雞蛋和火龍果。
「火龍果園是原本地主留下的,剛好也讓雞出來放風;雞舍的墊料我也會再灑回果園裡,循環利用。」林祐榕說,當初決定要養雞以後,就開始著手研究電圍網。他的果園不到兩分地,自己規劃、買材料、施工,合計花費約6萬元,「上網看官方提供的講義,再搭配一些教學影片就知道怎麼做了,不難。」
林祐榕說,架設電圍網主要是為了保護雞,因為聽老人家說,獼猴會把雞弄死,「一旦發生就是屠城。」年輕的他敢於投資,即使承租的果園因為地權問題無法申請補助經費,也不曾動搖,「我從一開始要養雞就決定要架電圍網,沒有考慮其他方法,因為電圍網是目前已知最有效又最省事的作法。」
林祐榕說自己怕麻煩,所以把準備都做在前面。投身務農至今還沒有遇過獼猴危害,大家最擔心的,電圍網遇到颱風天容易受損,也不曾發生,「因為我當初架設的時候,有按照教學說明把周遭清空整平。」
前置作業做足,加上果園周遭較為空曠,「開闊的地方獼猴就比較不敢太放肆」,目前這塊果園維持「零危害」的戰績。他在鄰近不遠處,還有一小塊火龍果園沒有架設電圍網,平均每個月會有2-3千元的損失。
有機農夫李金豐:專注品質提升 牡丹有機蔬果第一人
比起防守型的作法,李金豐則更偏好能讓產品增值的積極投資——有機認證。
李金豐在牡丹鄉種植有機蔬菜,身為排灣族獵人、同時也是部落導覽解說員的他,原本在台中經營機械模型工廠,十年前決定返鄉投入有機種植,想不到就此一頭栽進了有機的世界裡,「起初什麼都不會,只好到處去學。」十年前有機種植技術還不普遍,李金豐全台跑透透聽課,再回到自己的農場實作驗證。
「有機最需要的是耐心,要有耐心觀察、對症下藥、耐心熬過沒有收成的日子,等待作物改變。」而耐心,正好也是李金豐的長處,他的農場在去年取得慈心有機驗證,成為牡丹鄉第一個有機蔬果農,因為農產品質好,收成總是供不應求,甚至有人專程購買他的產品送給總統蔡英文。
除了人類搶著要,還有猴子會來攪局。農場裡的愛文芒果種下第三年,今年剛開始結果有收成,量本就不多,又加上獼猴先來「試吃」,讓李金豐第一年愛文的收成量只有「一顆」。另外,田裡的鳳梨也是災情慘重。
面對猴害,李金豐目前採取傳統做法:養狗、鞭炮和人力驅趕,這也意味著在收成時節,他不能出遠門,需要經常駐守在農場裡看顧,「當然會有點不方便,但是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對於電圍網補助政策,李金豐仍在觀望中,「不能確定成效如何,加上架設又是一大筆費用,做有機驗證已經投資了許多,暫時還沒有資金可以考慮。」
科學方法與「人」兼顧 才能真正降低人獸衝突
可以發現,影響農民選擇防治策略的因素非常多。猴害固然可說是人與自然爭地所造成的苦果,但是似乎也難以要求部分農民承擔整體人類文明開發的後果。倘若認同生態保育是整體社會的責任,那麼解決第一線農民與野生動物的扞格,強化鄉村居民對保育的認同,提升前線居民的保育觀念,也可視為重要的保育推動工作。
倪進誠、薛婷婷曾針對柴山果農面對獼猴危害的行為進行研究,發現在野保法施行後,面對獼猴危害,果農喪失防衛的主動性,柴山地區空間的主導者也從人類轉變為獼猴,果農被迫進行防治、棄耕、轉型等調適行為。然而防治效果有限,加上土地使用限制、保育團體監督等結構性因素,使農民發展出抗議、訴訟、甚至非法手段,目的是為了取回空間主導權利。報告也建議,未來的保育措施應結合社會脈絡規範。
倘若「與野共生」是人類在氣候變遷時代下必須面對的課題,那麼「與人共好」,正視利害關係人權益,將社會科學評估方法納入保育策略中,或許會是重要的一步。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
撰文/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鄭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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