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日前通過縣議會一讀,預計23日排入分組審查;這部法案若能過關,將是地方政府針對單一瀕危生物制定自治條例的第一例,受到輿論高度矚目。
依照縣議會分工,石虎條例由第四審查會負責,該委員會委員有林寶珠、韓茂賢、謝文禓、鄭聚然、張志宇、羅貴星、張顧礫、曾玟學、徐功凡等九位縣議員,法案去年在此階段遭到退回,這次能否順利通過或者進行討論修正,本報一一採訪九位議員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因「石虎太多才被車撞」等爭議言論而大受抨擊的韓茂賢,受訪時表示「自己也支持保育條例通過」,「沒有預設立場,也希望條例不要再被退回,而能順利過關」,並說將召開一個跨黨派協調會,讓不同議員溝通想法。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審議在即,環境資訊中心採訪議會審查委員對本案看法。製表/鄭雅云
曾玟學、羅貴星表態力挺 盼自治條例能順利通過
議員曾玟學對法案明確表態支持。他推演審查會上可能有兩種狀況,「如果審查委員意見一致的話,就會直接做出結論;如果意見分歧,就要看召集人裁示,通常是投票。」他認為,這個案子最後用投票表決的可能性很高。
預料如果小組審查通過,條例就會送回大會,在該會期的最後一天付二讀,二讀的時候所有議員可以再提出自己的意見。「若小組審查沒過,就像去年一樣退回,縣府必須要在提第三個版本。」
縣府農業處保育科科長張葦受訪時說,希望這次的草案能獲得議員的支持,至於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順利通過,「我們還沒有去想,下一步要怎麼走。」
石虎路殺事件頻傳,苗栗縣政府近年來在許多淺山地區設置當心石虎的告示牌。孫文臨攝
曾玟學認為,根據調查有六成的石虎棲地位於苗栗,縣府也將石虎當成吉祥物,苗栗在石虎保育議題上責無旁貸。
針對本報日前報導,有地方青年持不同看法,質疑苗栗縣民為何不能享受繁榮的工商業發展,曾玟學則認為,這是地方上常見的誤解,其實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僅能規範政府單位較大規模的開發案,並未限制私人土地,而且私人土地開發,地主若願意主動找專家諮詢、採行友善環境工法,條例中還設有獎勵機制。
此外,其他議員曾質疑500萬的石虎族群調查預算,曾玟學則認為,過去就是因為缺乏相關調查資料,許多開發案都是廠商先行購買土地,等到送環評時才發現有特殊生態,「必須重新規劃、甚至無法開發。」
曾玟學指出,這樣的基礎調查,也能幫助投資商在選址、規劃時能更精準,避免額外的成本消耗。曾玟學強調,他並非反對開發,只要是對地方發展有幫助、在合法合理的範圍之內的開發案,他都樂見其成。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擷取自苗栗縣議會轉播
作為全國第一個地方保育自治條例,議員羅貴星表示,自己從讓上任前就一直很支持石虎的保育,也非常希望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能在這個會期過關,多數選民對於法條的內容也許沒有深入了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沒有損害到民眾的利益,且對於地方、環境都算正面。」
羅貴星說,對於草案第八條「為執行本自治條例,本府得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接受捐贈」的部分仍持保留的態度,「法案沒有明確規範以什麼方式募款,如何管理與利用?」他認為,這一條需要再進一步討論,避免未來有屢生事端的疑慮。
爭議言論引撻伐 韓茂賢:我非常支持石虎保育條例
曾因「石虎數量破萬隻」言論引起爭議的韓茂賢表示,雖然網路上很多朋友罵他不保護石虎、不愛護動物,「其實那些人沒有真正了解我的意思,我非常支持石虎保育,而且走在第一線,進到鄉鎮去跟民眾宣導要愛護動物。」
韓茂賢說,自己也支持保育條例通過,但仍堅持應該以教育人、訓練人為主。
另外韓茂賢也擔心條例第四條的「利用棲地」一詞,和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劃設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名稱相近,但兩者有何差異,需要釐清。他質疑,若未來因為「重要利用棲地」幾個字,損及民眾私有財產的權益,作為縣議員也有責任。
韓茂賢強調,「我只有建地,沒有買農地,所以我說這些不是為了我自己。」他說,目前已經和議長達成共識,要在審查委員會以前召開一個「跨黨派協調溝通會」,讓不同的議員能交流彼此的看法,他對於法案沒有預設立場,也希望條例不要再被退回,而能順利過關。
韓茂賢也提到,目前苗栗縣要進行一個為期兩年、花費500萬的石虎族群數量調查,「調查結果出來後,如果石虎的處境,不是十年前這麼稀有,是不是條例就不用訂得如此嚴格?那如果石虎是真的瀕臨絕種,是不是條例不能如此寬鬆?」他認為調查結果出爐再討論這個自治條例,可能會比現在更完善。
苗栗縣議員韓茂賢。擷取自苗栗縣議會轉播
謝文禓、張志宇:明確表態反對
謝文禓表態反對條例。他指出目前對內容還不完全了解,雖認同動物應該保育,生命也都是平等的,但按照目前的學術調查,苗栗縣18個鄉鎮中有超過10個鄉鎮屬於石虎活動範圍,「這樣保育石虎限制開發的範圍太大」──儘管這次《條例》僅規範縣府一公頃以上的工程或一公里以上的道路開發工程。
謝文禓還說,應該要設置一個石虎的棲息區域,「把石虎的活動範圍聚集在這個區域」,「讓石虎在範圍內繁衍發展」,其他地區的發展也得以順利。
張志宇也表示反對,認為目前談保育自治條例為時過早,建議下一個會期再來。他認為,既然縣府已提出石虎族群數量與分佈調查計畫,應待調查結果出爐,確認石虎目前的數量狀況之後,再來討論保育自治條例是否需要修改。
張志宇說,「韓茂賢議員是我的前輩,雖然我的選區(苗栗市、公館、頭屋)不是石虎棲地,但是有聽到三義鄉、苑裡鎮這些地區的議員反應民眾心聲。」雖然他也清楚,條例中沒有罰則,也並未規範私人土地,「但是民眾還是會擔心,未來會不會影響到私人土地。萬一專家有意見、或是環團又來抗議,一樣沒辦法開發。」
至於如何才能消除民眾疑慮?張志宇則說,「也許可以把石虎棲地的條文拿掉,改成有石虎出沒的鄉鎮都可以來申請。」他建議縣府可以多開公聽會,向民眾澄清條例內容,「其實民眾最害怕的是,萬一條例通過,環團會拿著雞毛當令箭,阻擋地方開發建設。」他認為保育團體有時較為強勢,是造成民眾疑慮的主因。
《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中最受爭議的土地開發條文。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
林寶珠:除了條例,民眾想要更務實的作為
身為第四審查委員會召集人之一的林寶珠表示,瀕危野生動物保育當然有其必要,對《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沒有預設立場,最重要是不要影響民眾的權益,「明年國土計畫會出來,條例明定縣府得公開石虎利用棲地,會不會有影響?」
他說經常聽到鄉親通報雞舍侵擾的事件,雖非全部都是石虎,但部分民眾對保育沒那麼支持;另外像先前縣府耗費預算設置「注意石虎」告示牌就沒有什麼效果,「民眾可能會希望生態廊道、石虎偵測器等更務實的防治方法。」她強調,作為召集人,對法案通過與否,還是尊重其他議員的意見。
苗栗縣議員林寶珠。擷取自苗栗縣議會直播畫面。
張顧礫則說,對於贊成和反對的意見他都尊重。「之前在通霄里民大會上,有民眾表達希望不要因為石虎而影響地方開發,這是地方上一部分的心聲。」針對條例,他認為必須綜觀全面,生態和建設都很重要。張顧礫說目前還沒有確定是否會同意條例草案,因為近日會期忙碌,要等詳細了解所有意見和狀況之後再來決定。
此外,鄭聚然則表示,屆時要看黨團的決議,目前不方便表示意見。徐功凡於截稿前仍未能獲得回應。
石虎是目前僅存的台灣本土貓科動物。圖片來源/陳美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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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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