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是能源轉型的重要角色,但風機、光電等再生能源建置,也常伴隨著對生態保育、周遭居民居住權與生計有所影響的疑慮。起步中的濕地光電-包括養殖魚塭(漁電共生)、鹽灘地(鹽田光電)或潮間帶泥灘地光電,也面臨類似窘境。
濕地與光電是一場「零和」的抉擇嗎?支持環境也支持再生能源的民間人士,從不同角度解答這個問題。
泥灘地生態與居民的關係:採集野生赤嘴蛤(環文蛤)的漁民。
李翰林:公民參與制度完善,走得慢才能走得遠
地球公民基金會長期關注並參與嘉義布袋、台南七股魚塭等濕地光電問題,基金會主任李翰林指出,濕地並非全然不可以利用,以魚塭為例,漁民利用魚塭營生、同時營造有水、有食物的環境,反而更加吸引鳥類,重點在不要超限利用。
他認為,我們可以努力的是將再生能源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小,這需要很多的規則。例如,漁電共生的發展不能違背農地農用,農委會的規定是漁獲量必須維持七成以上。至於如何讓台灣的養殖物種和環境,達到這個目標,則需要有完整的試驗,這也是水試所正在進行的工作。
另外還有二項漁電共生的管理規則也在訂定中,漁民和民間團體都有參與討論。李翰林解釋,之前曾發生魚塭承租戶擔心地主只想種電、不想再將魚塭租給原承租者的問題,擔心生計受影響的承租戶因此北上抗議。這問題正在解決中,地球公民基金會的建議是在規則中保障原承租者的工作權。這例子顯示公民的參與,可以讓規則更加完整,減少負面影響。
再說到嘉義布袋鹽灘地光電的例子,他認為資訊揭露跟民眾參與機會還是不足。雖然政府在前期規劃時有與中華鳥會和地方人士溝通,但很多不是正式管道,許多意見與資訊也不夠公開。
他建議政府不要急,先建構好社會參與的制度,一步步地將細節做好,以後前進的速度才會快。否則幾個負面案例出現,反而會輸掉社會的支持。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辦,由在地人士、學者、與紀錄者共同參與的鹽田光電論壇,希望能讓資訊更透明、找到對環境、對地方更友善的共識。
中華鳥會: 生態資料不足,只能保守應對
中華鳥會長期在布袋進行鳥類觀察與調查,並不認同鹽灘地光電的開發。2018年底公投前三天的敏感時刻,中華鳥會發出一篇支持16號公投的聲明文,該文被解讀為支持核能。對此,秘書長李益鑫澄清,台灣備轉容量有15%,扣除8%的核電並不會影響供電,核能取捨與鹽田光電的必要性並不相關。
李益鑫指出,鳥會一直以來的要求就是先建立預備開發地區的環境資訊。如果有充足且公開的基礎資訊,政府也願提出改善的方法,未必會反對大規模的再生能源。但當資料不足時,保育人士無法預料這一步走下去對生態系統的連鎖反應是什麼,所以只能採用保守原則。
林惠真:用電不能持續增加,能源還有更多選擇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教授林惠真除了是位研究者,更是親身站上街頭,反對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建在桃園大潭藻礁的倡議者。她也是嘉義鹽灘地光電生態基礎調查計畫主持人。
林惠真質疑,為什麼一定要在鳥況不錯的地方蓋光電?即便是荒地,也有做為荒地的價值。
正在進行光電開發的嘉義布袋鹽田(圖為八區)。
說到能源的選擇,她直言,台灣就是在地震帶,加上核廢料無處可去,根本沒有條件發展核能。相對來看,燃煤與天然氣都還有改善的空間,但這些能源都是有限的。太陽光電是比較可以走的方向,我們擁有技術,而且這些技術也還在前進。她期望都市、住家、社區多生產太陽能,地面型的太陽可以提早退場。
能源還有更多選擇,她問,為連菲律賓都能發展地熱,台灣這麼好的天然資源為何不利用?政府說非深澳電廠不可,為何又撤銷深澳換觀塘工業區(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預定地)?台灣能源仰賴進口,為何電價世界第二低?節能推廣多年,但實際成效不佳,這些都還有改善的空間,能源政策還有很多沒被說清楚的地方。
洪申翰:政府與民間都在學習中,好的經驗應轉為制度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是國內長期堅持反核、反空污的環境團體。副秘書長洪申翰表示,他不是濕地保育的專家。這段期間中,保育團體與能源轉型團體間有很多互動,他也看到政府減少開發面積、部分光電廠商配合調整施工,這些都是重要的經驗學習軌跡。課題是如何累績好的做法,並將之變成規範性的程序。
他舉例,政府在這次布袋濕地標案中加入了資格標,確定廠商有一定保育方案。對比知本濕地光電只有價格標,逼使廠商把光電鋪好鋪滿,顯然標案設計太過簡略。他建議採用最有利標,讓廠商找到更好的做法。
嘉義布袋魚塭的發展與周圍濕地形成微妙的互動關係。
他認為,濕地與光電不是零與一的選擇。布袋濕地光電爭議反映的是長期以來地方保育資源不足、棲地流失問題,而外來的光電計畫則加劇這份焦慮。改善也要從這兩方面著手。
洪申翰解釋,屋頂光電應該優先、這部分佔比也確實增加,但地面型光電還是無法完全避免。在棲地的長期保育規劃、減少爭議案場、政府標案設計、輔導程序等作法上,都還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