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的大面積濫墾濫伐、偏遠地區偷挖魚塭,該怎麼查?內政部部務會報2019年2月21日通過「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將現行土地監測與調查的行政業務法制化,規範調查及監測的時間、範圍及方式,不再因經費或特殊狀況而中斷。
這二項辦法是依《國土計畫法》訂定,未來也將配合該法施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規定,每五年至少辦理一次全國調查、並對快速變遷區域增加調查頻率。「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則規範每年至少二次監測,納入民眾舉報機制。
露營區多集中新竹、苗栗山區。圖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確保計畫法制化 加強穩定性與一致性
內政部自1993年起辦理「國土利用現況調查」,2001年起利用衛星影像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二項調查監測機制都行之有年,也有不少運用,例如分析住宅及商業活動密集區位或是違規露營地開發等。內政部解釋,由於這只是行政業務需求,而非法定工作,過往遇到經費不足或特殊情形,就會有無法辦理、或是調查詳細程度不足的問題。
內政部說明,《國土計畫法》中規定應定期從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這次是依《國土計畫法》授權,訂定「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法制化後,辦理時間、範圍、方式、程序等都有明確規定,可確保調查的穩定性及一致性。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擴及海洋 跨部門資料整合減少浪費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是利用高解析航遙測影像、地形圖等搭配人力現場調查,過往是以陸域土地為主。新通過的「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規定每五年至少辦理一次全國性調查,並將範圍擴大至領海,辦法也特別針對變遷快速的區域提高調查頻率。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解釋,除了內政部的都市計畫、國家公園外,農委會的農業、水土保持、森林等,不同部會的業務也會有國土調查需求。這部分希望透過整合、協商,讓調查資源不重複。
衛星影像每年至少監測二次變化 納入民眾舉報
「土地利用監測」是指利用遙感探測技術,獲取高解析度衛星影像,再透過比對不同時期的衛星影像,找出包含植被、水體或建物等地表有變化的範圍(即變異點)。內政部表示,這些資料提供給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後,各機關可派遣人員到現場檢查,確認是否有違規情事,並追蹤後續情形。
新通過的「土地利用監測辦法」明確規定每年至少辦理二次,範圍涵蓋陸域及海域,並辦理應用加值分析,例如建立自然海岸線變遷趨勢等。此外,為補充衛星監測的不足,延續現有的志工機制,人民或團體可申請加入監測志工、舉報疑似違規案件。
《國土計畫法》雖然在2016年公告施行,全國國土計畫也已經公告,但還要等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完成,預計要等2022年才能正式上路。林秉勳解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可能要等《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才會施行,但相關的協商機制都會提早進行,配合執行需要,內政部會再適時訂定施行日期。
原本預計2020年公告實施的縣市國土計畫可能延後。圖片來源/內政部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