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要求經濟部應修正《商品標示法》,要求廠商清楚揭露產品的成分與風險;環保署則應調查將更多含PVC商品列入公告應回收項目,以綠色稅率鼓勵廠商淘汰PVC材質。環團則強調,PVC從生產製造、使用接觸、廢棄處理都會危害環境與人體健康,而市面上早有眾多更安全的替代品。
環團:PVC在IKEA遍尋不著 特力屋卻數量可觀、標示不清
聚氯乙烯(PVC)是五大泛用塑膠(PE、PVC、PP、PS、ABS)中唯一的含氯塑膠,可藉由添加塑化劑改變柔軟度,因為成本低廉、製造方便而大量運用於日常生活中。然而PVC從生產製造氯乙烯、使用接觸塑化劑、廢棄焚化產生戴奧辛,對於環境與人體都會造成嚴重危害,因此又被環保團體稱為「毒塑膠」。
長期關注廢棄物減量與塑膠問題的看守台灣協會,於去(2020)年底號召多位志工針對連鎖居家用品店標示、販售PVC產品的情形進行調查,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成果。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羅允佳指出,來自北歐的IKEA(宜家)賣場內未發現PVC相關產品,且針對複合材質的產品標示,皆有仔細註明各部位的不同材質。反觀國內品牌特力屋,門市共有161品項及四大類商品(防水桌布、透明桌墊、發泡桌墊、防水軟貼片)使用PVC材質,在標示上卻僅以「塑膠」等籠統的總類名稱,對消費者含糊交代。
羅允佳說明,PVC商品多集中在「衛浴配件」、「地材」、「膠帶與壁紙桌巾」、「電器五金與水材配件」、「桌墊及防水布」等展示區,除了消費者比較熟悉的塑膠地磚與PVC水管等建築材料外,PVC材質也廣泛出現在特力屋販售的淋浴管線、馬桶清潔組、塑膠桌墊或軟墊等日常用品。
羅允佳表示,志工進一步調查發現,約有八成特力屋販售的PVC商品,都可以在現場、各大網購平台找到以矽膠、橡膠、PP塑膠或不鏽鋼等其他材質製成的替代品,且價格相差無幾,說明絕大部分使用PVC的製造商,其實都能改用替代材質,製作同樣功能的商品。
立委:修正《商品標示法》 將PVC產品列為應回收項目
立委林淑芬指出,受惠於居家防疫用品需求大增,特力屋今年第一季的營業收入金額高達115.8億元,比去年同期大增四分之一,「目前台灣的商品標示法非常寬鬆,我們期待企業不只應遵守法律最低標準,更要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林淑芬表示,將要求經濟部商業司修正《商品標示法》,目前第九條雖要求商品標示包含「主要成份或材料」,不過業者實際僅標註「塑膠」、「金屬」等攏統資訊,她強調應明確標示出「化學名稱」,足以讓消費者查到其化學式。此外,也應將PVC商品適用於第十條,須標示「應注意事項」以揭露使用風險。
此外林淑芬指出,環保署應將更多PVC商品列為應回收項目,透過市場機制以綠色稅率鼓勵廠商淘汰PVC材質。根據我國《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公告應回收產品的製造、輸入業者,都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而2018年PVC塑膠容器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就從每公斤18.5元調升到87元,「提高使用PVC的成本,業者自然會用其他材質。」
然而,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目前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的PVC產品只包含少數塑膠容器,「使用量、回收量都很低」,而多數含有PVC成分的複合式產品,卻因難以與其他材質分開處理,而無法進入回收系統。
林淑芬要求環保署應針對五金百貨等日常用品通路進行調查,掌握民眾的日常生活中究竟多少比例商品含PVC材質,並研議公告為應回收物品,透過課徵回收清除處理費向業者課責,引導其使用替代材質。
環團:應提升民眾、企業採購部門風險意識
林淑芬坦言目前還沒有國家直接禁用PVC,若直接立法禁用將遇到很大的反彈。她強調根本之道仍是提升消費者的意識,透過選購行為促使廠商淘汰PVC材質。謝和霖則直言,「企業、政府都採取愚民的商品標示」,民眾應更主動關心,並選擇對自身、環境無害的材質。
志工陳雍慧表示,除了民眾外,也應提升企業採購、品管系統對於PVC危害的認知,「希望本土的商家在公司嚴謹的要求下,讓消費者不擔心會買到含有PVC的商品。」
根據自由時報,特力屋回應近年來持續致力於選用適宜塑料,多數商品已改用其他塑料,如辦公椅椅面,已改用可水解PU;唯目前仍有少數產品使用PVC,未來特力屋仍會持續努力尋找可取代的塑料。
羅允佳則補充,由於含有PVC塑膠的居家用品常於建築或裝潢拆除後,成為營建混合物的一部分,往往因材質混雜、回收價值低落,被非法棄置,甚至露天燃燒,產生高濃度戴奧辛;此外,當建築物發生火災,含PVC的地材、壁紙、衛浴用品、家具貼皮燃燒形成的空氣污染,將對附近鄰里及消防員的健康產生極大風險。
對此林淑芬要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應明確規範PVC為綠建材的限制物質,目前四大類綠建材中,僅有生態、健康綠建材明定不得使用PVC,再生、高性能綠建材都還允許使用。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 2021年7月8日報導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黃思敏報導
一路報導熱愛戶外也關心環境,歡迎與各界環境NGO刊登講座與活動資訊
聯繫資訊:[email protected],OT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