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07 年以來,美國環境工作組織(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 EWG)透過年度「防曬指南」揭露哪些防曬產品 1其實無法有效且安全地保護人們免受日曬的傷害,並進一步為消費者提供更安全有效的產品選擇。同時,EWG 也致力於推動防曬產品法規的改善,敦促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制定更嚴格的標準,以保護公眾健康。
更好的防曬產品不停問世,但多數產品仍在使用劣質成分
FDA今年 2 月針對防曬產品發佈新的條例,但製造商正試圖遊說政府採取較寬鬆的方案。
本年度(2019)的防曬指南中,EWG 評估了超過 1300 種具有防曬係數(SPF)的產品,包括 750 種現正販售、可在海灘上及運動時使用的防曬產品,卻發現約有三分之二的產品仍使用劣質成分,例如二苯甲酮 (oxybenzone)——一種容易被身體吸收、可能會破壞荷爾蒙的化學性防曬成分。
美國FDA 首次改善防曬產品法規已是 40 多年前的事情,今年 2 月該機構終於發佈新的條例,替產品效果和安全性帶來重大進展。然而,許多大型化學品製造商和防曬產品廠商正大力遊說政府實施一項較為寬鬆的方案,美國的防曬產品可能不會就此改變。
- 一般認為安全有效的成分:Titanium, Zinc oxide.
- Avobenzone,homosalate,Octinoxate, octisalate, octocrylene, Oxybenzone(可能經由皮膚吸收、干擾內分泌、引起過敏反應或全身性毒性)。
有效防曬不等於安全有效,FDA建議針對有疑慮的成分進行檢測
重點:FDA 建議對防曬產品裡的活性成分進行測試,在廠商提交數據報告以前,這些成分仍會繼續存在。
幾十年來,美國人不斷被告知:為了避免因長時間曝曬引起皮膚傷害及皮膚癌,使用防曬產品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但 FDA 沒有確認的是,這些化學成分的防曬產品是不是確實安全有效。
如今,FDA 首次提出建議:應對防曬產品裡的活性成分進行充分測試,確定成分經由表皮吸收的速率,以及接觸這些成分可能對健康產生的影響。
依照目前的測試資料顯示,FDA 認為安全有效的成分只有氧化鋅(Zinc oxide)和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兩種。其他 12 種 [2] 防曬產品中常見的活性成分,例如二苯甲酮(Oxybenzone)、氰雙苯丙烯酸辛酯(Octocrylene)等等,則需要測試數據證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據本年度的 EWG 指南,超過 50 % 的市售防曬產品都使用了這些成分。
不論是現有成分、已在其他國家使用的成分,或是廠商預計在美國販售的防曬產品的成分,FDA 所要求的測試數據都是相同的。FDA 可能會給予廠商更多時間進行測試及提交數據,在這之前,這些成分仍會存在美國境內銷售的防曬產品之中。
需特別關注的防曬成分:二苯甲酮(oxybenzone)
重點:FDA 現正要求進行二苯甲酮的皮膚吸收率及其對荷爾蒙濃度、生殖和發育的潛在影響的研究。
二苯甲酮是防曬產品中最常見的活性成分,在本年度指南中,超過 60% 的非礦物防曬產品都含有二苯甲酮。2008 年,EWG 已經呼籲 FDA 調查二苯甲酮作為防曬成分的安全性。有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這種化學物質很容易滲進皮膚,且可能會破壞人體的內分泌系統。美國市售 2/3 的防曬產品皆含有二苯甲酮。圖片來源/EWG
FDA 的提案證實了我們的意見。儘管二苯甲酮是測試有效的「防曬」成分,但仍需更多的實驗數據,檢視這項化學物質可能會引發的健康問題。關於二苯甲酮,FDA 測試結果如下:
- 二苯甲酮會引起過敏。
- 二苯甲酮可經由皮膚被人體大量吸收。
- 已在人類母乳、羊水、尿液和血液中檢測得到。
- 二苯甲酮是一種潛在的內分泌干擾物。
- 相較於成人,兒童可能會吸收更多的二苯甲酮,並出現生物累積。
防曬係數較高不代表防曬效果較好,應避免購買 SPF 高於 50+ 的產品
重點:FDA 建議將產品的 SPF 限制在 60+ 以內
FDA認為,目前並未證實較高的防曬係數有額外的臨床益處,反倒是高防曬係數可能會帶給消費者一種「假的安全感」,讓消費者誤以為自己可以長時間受到防曬乳的保護,但由於SPF保護的是皮膚受 UVB 的傷害,高SPF可能會使得人們不經意地過度暴露在紫外線中的長波 UVA [3] 下,長期下來增加皮膚受傷和罹患癌症的風險。因此,FDA 建議將產品的 SPF 限制在 60+ 以內[4]。
美國 FDA 聲明,防曬產品標示上的高 SPF 可能會誤導消費者。圖片來源/EWG
FDA 強調,為 SPF 設定上限及改變防曬廣度的測試方式,是為了確保防曬產品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充足的保護,使其免受 UVA傷害。
然而,這已經不是 FDA 第一次對高 SPF 產品表示擔憂了。2011 年,法規的早期草案即建議將 SPF 上限設為 50+,最新提案則將上限設為 60+,對 EWG 而言,這其實是種倒退。
在本年度防曬指南中,有 10% 以上的防曬產品宣稱其 SPF 超過 50+,EWG 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 SPF 高於 50+ 的產品。
SPF與PA係數不成比例,FDA 建議應提高 UVA 防護標準
重點:EWG 認為高SPF產品未能搭配足夠的PA防護,FDA 建議防曬產品廠商改變評估對 UVA 防護程度的方法。
FDA 建議防曬產品廠商改變評估對 UVA 防護程度的方法。2007 年,FDA 就曾經提出一項測試,確保 UVA 的防護程度能隨著 UVB 一起增加,只不過當時受到了防曬產品製造商的抗拒,導致最後 FDA 也做出讓步,讓這些不合格且可能有害的產品在市場上留存了十年之久。
EWG 的模型預測,未來將會有許多高 SPF 產品通過 FDA 所提議的測試,卻仍然無法提供充分的 UVA 防護。因此,EWG 不僅支持 FDA 本次提案中的改變,也會持續主張 FDA 最終制定的標準應該具有更高的保護性。
將有 25% 標有 SPF 的產品無法通過 FDA 根據 EWG 所建議的 UVA 標準。圖片來源/EWG
FDA 建議所有噴霧產品都應進行額外的安全性測試
重點:FDA 建議對所有噴霧和粉狀的防曬產品進行測試,確保它們不會被吸入肺部深處,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EWG 建議消費者避免使用所有噴霧和粉狀防曬產品
EWG 擔心防曬噴霧可能無法在皮膚上形成足以抵抗陽光的防護層,且會帶來吸入性風險。在前導測試中,FDA 發現 14 種噴霧劑中有 3 種不符合 FDA 建議的標準,但並未說明消費者應該怎麼避免使用這類產品。
在美國市場,防曬噴霧劑的數量不斷增加。本年度的指南中,就有超過四分之一的防曬產品是噴霧形式。因此,EWG 建議消費者避免使用所有噴霧和粉狀防曬產品。
儘管效果存疑,市面上防曬噴霧的數量仍持續增加。圖片來源/EWG
除了前文所述的內容,為了能更妥善地保護消費者,FDA 還提出許多防曬產品法規應改變的地方,包括:
- 禁止使用同時具備防曬與驅蟲效果的組合式產品。
- 改善產品標示。
- 確保所有 SPF 超過 15 的產品都能提供 UVA 防護。
EWG 認為,FDA 所提出的改變主要都集中在有效成分的效果和安全性上,並沒有解決防曬產品中其他令人擔憂的成分問題,例如棕櫚酸維他命A酯(retinyl palmitate)——維生素 A 的一種形式,可能會對暴露在陽光下的皮膚造成傷害。
FDA 預計在今年年底前將防曬產品法規修正完畢。無論新法如何制定,EWG 認為,人們可以透過衣物遮蔽、尋找陰涼處、依日照週期訂定計劃,以及在有需要的時候使用防曬產品等等日常習慣,讓保護皮膚遠離紫外線的傷害。
※ 註解:
[2] 除了二苯甲酮 (oxybenzone) 外,還包括 avobenzone、homosalate、octinoxate、octisalate、octocrylene、cinoxate、dioxybenzone、ensulizole、meradimate、padimate O 和 sulisobenzone。
[3] 紫外線(Ultraviolet, UV)分為UVA, UVB, UVC三種。UVA 屬於長波,穿透力較UVB強,會導致皮膚曬黑與老化現象,例如皮膚鬆弛、黑斑、皺紋等等。針對UVA的防曬力指標多以PA來標示;針對UVB的防曬力指標則是以SPF標示。
[4] 60+ 上限表示雖然廠商可能認為其產品的 SPF 高於 60,但不可在產品上標示大於 60 的數字。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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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本文轉載自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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