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河川局計劃在易受溪洪氾濫區採取類似滯洪池的作法,發揮雨季分洪導流功能,為避免徵收民地造成政府財政負擔,將以補償方式「借地」治水。
水利法去年修正新增「逕流分擔及出流管制」專章,今年2月起,面積2公頃以上的開發案,必須提送「出流管制計畫」,確保開發基地自行吸納因開發所增加的逕流量;建築物新建、改建基地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者,亦須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
此外,為提升土地防護能力,七河局計劃在轄管河川沿岸易受溪洪氾濫區,採取類似滯洪池的作法,利用公有地或低漥農地疏導雨季洪水,受損的農作將由政府補償,此舉可減輕政府為設置滯洪池徵收用地的負擔。
圖片來源╱Pi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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